六部委:推動工、交、建、農、林與光伏深度融合,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
作者: 日期: 2024/11/6 17:20:32 來源:10月30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國家數據局六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擬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
根據文件,要正確處理傳統能源和新能源“破”與“立”的關系,源網荷儲一體推進,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應能,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新場景、新模式、新業態。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1億噸標煤以上。“十五五”各領域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15億噸標煤以上。
文件指出,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推動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科學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開發。就近開發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
文件要求,推動工業、交通、建筑、農業、林業等與可再生能源跨行業融合,推進光伏治沙、光伏廊道和海洋牧場等深層次立體化發展,形成深度融合、持續替代的創新替代發展局面。
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鋼鐵等領域鼓勵低碳氫規模化替代高碳氫,探索建設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鼓勵在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區、鐵路車站、汽車客運站、機場和港口推進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建設。推動既有建筑屋頂加裝光伏系統,推動有條件的新建廠房、新建公共建筑應裝盡裝光伏系統。在具備條件的農村地區積極發展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發電。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推動5G基站、數據中心、超算中心等與光伏、熱泵、儲能等融合發展。
此外,推動光熱與風電光伏深度聯合運行。在工廠和園區開展綠色直供電試點,推進構網型、孤網運行、自備性質的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工程試點。推動光儲端信產業融合創新,探索開展光儲充放一體化試點。支持園區、企業、大型公共建筑等開展發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試點,大幅提升新能源電力消費占比。在具備基礎的國家和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市場化方式打造新增能源消費100%由可再生能源供給的綠色能源試點園區。
在電價方面,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可再生能源特性的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機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與各類用戶開展直接交易及與用戶簽訂多年購售電協議。推動具備提供輔助服務能力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或綜合利用系統公平參與輔助服務市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熱、生物天然氣、清潔低碳氫的市場機制。建立健全儲能價格機制。對實行兩部制電價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在規定期限內免收需量(容量)電費。穩妥有序推動分布式新能源發電參與市場化交易,促進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納。加強新能源在公平接入電網、參與電力市場及消納利用等方面的監管。